各党总支:
现就我校学生党员参加主题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意见》(中发〔2019〕19号)、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《关于开展第二批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》(教组发〔2019〕24号)、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《关于开展第二批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》(苏教组发〔2019〕20号)和我校《关于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我校现有51名学生预备党员,均须参加所在临床医院、实习教学点党支部的主题教育活动,请各党总支做好对相关对接工作,保证学生党员及时参加主题教育。
党委组织部
2019年9月27日